第八巡回法院案件中的异议意见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我希望各州的检察长在剩余的州法院诉讼中能铭记这一点。异议指出,初审法院接受了原告关于性别的主张。 “正如地区法院所发现的,‘跨性别者的性别认同与其出生时指定的性别不一致’,而性别焦虑是与‘个人的性别认同与其出生时指定的性别之间缺乏一致性’相关的‘显著痛苦’。” 在2025年,任何州的检察长都没有理由不加批判地接受性别或性别认同这两个术语的使用。性别和性别认同没有科学基础,它们的存在不应在州的法律文件中被承认。术语“性别”本身应仅在引号中使用。这些术语没有比人类灵魂的概念更科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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