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致認同:無限的Howey原則是行政過度和任意行為的必要成分,這絕不是為創新市場設置的良好基礎。 存在分歧的地方:如何取代那種可塑的、主觀的、現狀最大化的體制?在這個領域中,兩家主要的風險投資公司似乎互相對立,這告訴你有關討論狀況的一切。 西方人該走哪條路:數位商品還是輔助資產? 各位,必須迅速搞清楚,時間不多了。
_gabrielShapir0
_gabrielShapir08月8日 00:59
不幸的是,這純粹是向下競爭的行為,從政策的角度來看毫無意義。 人們擁有的權利越少,某件事的監管就越少? 應該是相反的——如果他們擁有更多的權利,他們在一般合同法下受到的保護就更多,因此對監管的需求就更少…… 這就是為什麼你會永遠陷入純粹的迷因幣狂熱、股權/代幣利益衝突永遠存在等等…… 眾議院的做法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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